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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核心洞察

战略资产的跨境并购,从来不存在绝对自由——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当外界批评中国政府禁止 Manus 交易是"过度管制"时,一个有效的反驳是:这套逻辑放到美国,同样成立。同样的离岸架构、转移定价、CFIUS 审查、出口管制,在美国做同样的事情,结局同样是创始人面临刑事调查、交易被强制撤销。这不是"中国特殊论",而是各国在 AI 时代的通行规则。

一、Manus 交易风波——中国的拦截

发生了什么

2026年4月27日,中国国家发改委(NDRC)宣布,禁止美国科技巨头 Meta 对中国 AI 初创公司 Manus 的收购,要求各方退出交易。Manus 起源于北京注册的实体公司,后将总部迁至新加坡,但仍在中国保留技术和运营联系。Meta 于2025年12月宣布收购,交易完成后,中国监管部门宣布介入调查,并在约四个月后正式发出禁令。

中国的法律依据

商务部当时表示,任何进行对外投资、技术出口、数据转移以及跨境收购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中国2020年施行的《外商投资法》和《国家安全法》,为战略性行业的外国投资安全审查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基础。

同天的对外动作:不是巧合

同一天(4月27日),中国还有两档对外动作:

三档动作同天出现,不是巧合,而是中国在用清晰的信号表明:在战略资产保护问题上,各国遵循的是同一套对称逻辑

二、假设 Manus 是美国公司——它在美国同样寸步难行

一张在微博上流传的漫画式信息图,用假设情景展示了美国本身的合规要求如何让同样的操作路径无法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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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 · 综合后果

交易被叫停或强制回滚;创始人面临刑事指控;罚款规模可达交易额数倍;公司未来所有涉美业务资质吊销。在美国,同样的"操作路径"面临的不是管制真空,而是更复杂的合规矩阵。

三、美国的战略资产保护体系

美国对战略性跨境并购的限制,不是漏洞,而是精心设计的体系:

法律体系 管辖范围 核心逻辑
FBAR / FATCA 海外金融账户申报 穿透离岸架构
转移定价规则 跨国关联交易的利润分配 防止收益向低税率地区转移
CFIUS / FIRRMA 外国对美投资国家安全审查 关键技术的控制权转移
ECRA / EAR 出口管制与再出口 防止技术流向对手
OFAC / SDN清单 制裁 切断与特定国家和实体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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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 · 体系的完整性

这套体系的存在本身说明:美国从来不认为战略领域的 M&A 应该是自由的。从结构层级上看,美国构建了一个从"你是谁"(制裁审查)到"你做什么"(管制审查)再到"钱从哪里来"(税务穿透)的多层防御阵线。

四、对称逻辑的力量——批评的双重标准

反驳者的逻辑漏洞在于:他们批评中国的管制措施是"过度干预",却对美国的同类限制保持沉默。这种选择性批评,忽视了以下事实:

  1. 美国长期用 CFIUS 拦截中国在美投资——字节跳动 TikTok 案、DeepSeek 威胁论、中概股审计争议,都是这套体系的运作结果
  2. 美国要求盟友同样执行出口管制——瓦森纳协定、澳大利亚集团、多边出口管制机制,美国推动全球盟友同步收紧对华技术出口
  3. 美国拒绝加入《全球贸易便利化协定》部分条款——在国家安全借口下保留大量贸易壁垒,且近年来以国家安全为名的壁垒数量创历史新高
Quote · 论证方法

对称逻辑的论证方式:用对方自己的法律体系证明,对方同样不是"自由市场的信徒"。这不是双重标准,而是揭示同一个规则体系对所有参与者一视同仁

五、AI 主权——正在成为全球共识

2026年4月这一周发生的事情,不只是中美之间的收购摩擦。在更宽的背景下,这反映了一个正在强化的全球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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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范式转变

AI 能力不再被视为普通商业资产,而是被定性为战略性国家安全资产。

这一认知转变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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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 · 镜像对照

Manus 禁令与美国对华的 CFIUS 拦截,使用的是同一套逻辑。禁止 Manus 交易与美国的 CFIUS 拦截中国投资,使用的是同一套逻辑。战略资产的跨境并购,从来不存在绝对自由——这不是中国的特色,而是大国竞争的通行规则。

批评中国的管制措施而对美国同类限制沉默,是选择性适用规则的表现。真正的一致性立场,应当承认:在大国竞争时代,战略资产的保护是各国共识,而非一国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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