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十一批集采品种的医保支付从"按比例报销"改为"定额报销"——超出集采价格的差额由患者全额自付,医保不再为品种溢价买单。这是全国集采制度推进五年来,医保基金"保基本"边界的一次明确划线。
背景
2026年5月,上海市医保局发布《关于优化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自同年5月起,针对第十一批集采品种,统一按集采中选价格确定医保支付标准。超过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自负。
这并非孤立的上海地方政策,而是全国药品集采制度推进五年来,医保基金"保基本"边界的一次明确划线。
核心变化
过去,集采品种的医保支付执行"按比例报销"——无论原研药还是仿制药,统一按固定比例报销(通常乙类药70-90%),医院和患者可以选择品牌,医保只要付到对应比例就行。
新规后,所有厂家、所有品牌的同一集采品种,医保只按中选价报销——15元就是15元,超出部分患者自己掏。想用原研药?多出来的差价不再是医药公司的利润空间,而是患者的直接负担。
影响传导链
对患者
- 短期:长期使用原研药的患者负担明显加重。例:地屈孕酮从月报销270元降至约18元,自付增加约40元
- 中期:部分患者转向仿制药,但仿制药疗效差异的心理成本不容忽视
- 长期:可预见的用药行为改变——非必要不用原研,医保不再保护"用药偏好"
对医院和医生
- DRG/DIP打包付费机制下,控制药品成本从"推荐"变成"被动必然"
- 医生完成集采品种使用任务仍与补贴挂钩
- 双重压力(集采任务+DRG打包)下,处方行为必然向仿制药倾斜
对药企
- 原研药在医院渠道的价格优势瓦解——医保定价与集采价捆绑后,原研药溢价完全转移给患者
- 第八批集采非中选药品面临更直接的生存压力
政策逻辑
定额报销的本质,是把医保基金的支付责任从"有限兜底"收窄为"严格封顶"。
长期以来,"保基本"的内涵在医保支付层面比较模糊——集采降价后医保基金省了钱,但原研药的报销比例没有相应调低,等于医保仍然在为品牌溢价买单。定额报销把这个漏洞堵上了:医保只按最低价付,多余的你和药企自己商量。
它释放了两个信号:
- 对公众:医保是基本保障,不是用药偏好保险。想用更好的药,可以,但自己加钱
- 对医药行业:带量采购的降价逻辑,正在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向终端传导。集采中标不仅决定医院采购价,还决定了医保愿意报销多少
争议与张力
"医保省钱"与"患者负担加重"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医保改革的方向正确,但承担转型成本的落到了最脆弱的群体——慢病长期用药者身上。
南方周末的报道中,朱晓燕提到"长期使用原研药患者经济负担加重",但又说"社会对研发创新药反馈是正面的"——这种矛盾是结构性的:改革的方向正确,但承担转型成本的群体最为脆弱。
前景
上海是试点。按第十一批集采的品类清单来看,一旦这套支付标准在全国推开,类似地屈孕酮、替格瑞洛这类品种的报销逻辑将被全面改写。
报道中多位专家判断"释放了医保支付改革信号,未来有望覆盖所有集采药品"——关键问题是:当集采覆盖的品种从第11批到第N批,定额报销的边界会从"集采品种"扩展到"所有医保药品"吗?这才是真正值得关注的下一步。
📚 来源
上海医保新"定额报销",原研药更便宜但更贵了。2026-05-17。
《关于优化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2026年5月。